您当前的位置:郧县网首页 >> 分类信息首页 >> 便民生活 >> 办事指南 >> 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制度

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制度

信息来源于:郧县城市在线 发布时间:2006/11/2
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制度

1、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实行办公会议制度,重要问题由委员会办公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一支笔审批;特别重要的问题经办公会议讨论后提请县委、县政府决定;日常工作授权编委主任或副主任按规定处理,由编委办公室承办。

2、委员会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讨论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编委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审议县乡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审议全县党政群机关、副局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和更名;

(3)讨论审定有关机构与编制管理的规定、规则及其它事项;

(4)研究审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增加(补充)人员编制的报告。

3、主任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审定党政群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编制总额的分配方案;

(2)审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和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及副局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

(3)审批副局级以下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更名、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

(4)研究审定提交县委、县政府决定的有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4、办公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必要时也可随时召开会议。

5、办公会议的内容和议题,按任务职责,由编办收集提出,经编委主任审定。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编办拟文,以编委文件行文。

6、编办的副主任和有关工作人员列席编委办公会议。
信息来源:郧县财政与编制网
电话:010-61744288 传真:010-61744588 邮箱:union#ccoo.cn
地址: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宏福11号院创意空间305-308 邮编:
Copyright © 2004-2024 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城市联盟
京ICP证B2-20190844号  京ICP备09021873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