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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验照

信息来源于:郧县城市在线 发布时间:2006/7/16
一、个体工商户应在每年三月底以前对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进行验照。
二、填写验照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规定经营的行业和项目必须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在验照时必须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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